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普通话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
	
	
		    此次征集创作活动旨在探索和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配合以普通话为基础的“中华通韵”研究制定工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请校内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参与,共同办好此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配合以普通话为基础的“中华通韵”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和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特举办此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此次活动征集的诗词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及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历次斗争中,无数同胞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爱国壮丽诗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历代诗词大家、文人墨客也创作了大量保家卫国、心怀天下的名篇佳作,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和自强不息精神从古至今一脉相承,是由中华经典铸就的、沉淀在每个中国人血脉中的文化基因。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就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 :2017年6月30日 
	
	
		    三、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三)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四)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一览表统一报送到鼎新楼社会科学处501室学术交流科,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羿
	
	
		    联系电话:851661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