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为保证我校相关人员能正常申报和派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人员;
	
	
		       2.近2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不具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1.日常培训班(详见《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简章》//lryx.nenu.edu.cn/info/1023/1822.htm)
	
	
		(1)报到、缴费
	
	
		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15:0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凭身份证于8:30 —8:45入场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
	
	
		(3)培训
	
	
		时间:2017年9月1日(星期五)—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全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10—11:25
	
	
		                        星期一、星期二13:30—15:00  15:15—16:45
	
	
		     周末班
	
	
		上课时间: 星期五13:30—16:45   (根据教学需要晚有加课)
	
	
		星期六、星期日全天8:30—16:45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
	
	
		    2.两阶段培训班(详见《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两阶段培训班简章》//lryx.nenu.edu.cn/info/1023/1821.htm)
	
	
		(1)报到、缴费
	
	
		时间: 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15: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7年8月 1日(星期二)凭身份证于8:30—8:45入场
	
	
		(3)培训
	
	
		第一阶段(总计:140课时)
	
	
		培训时间:2017年8月2日(星期三)— 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       第三四节10:10—11:40
	
	
		             下午:第五六节13:00—14:30      第七八节14:40—16:10
	
	
		第二阶段(总计:160课时)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具体上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课,星期日休息,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培训语种
	
	
		    培训语种:英语
	
	
		    四、培训费用
	
	
		    1.参加英语培训的教师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如在成绩有效期内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且外语是项目规定必要条件的,学校将报销培训费的一半。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小语种国家实行免费培训,学校为教师报销往返旅费、住宿费的一半,其余费用自理。
	
	
		    3.以上费用每人只限报销一次。
	
	
		    4. 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相关说明
	
	
		    1.本外语培训的有效期为2年,请各位教师做好计划,避免成绩失效。
	
	
		    2.为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我校每年秋季举办PETS5考前强化培训班,学校也鼓励教师参加我校举办的培训班。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将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不限次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项目。
	
	
		    4.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日常培训班。
	
	
		    5.报到当日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缴费刷卡单留存,以备报销时使用)。
	
	
		六、报名手续
	
	
		    1.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真人
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rsgl.top10zrbc.com下载管理下载),各单位将《真人
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前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619室),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习总结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舒畅   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7年6月14日